高市警局交大加強取締毒酒駕罰鍰扣車 提醒新增滿18歲乘客連坐處罰
立法院115年7月28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毒駕修正案,加重毒駕與拒測罰則,10月31日施行,首次毒駕機車駕駛處12萬元、汽車駕駛處15萬元,第二次加罰9萬元,第3次起再往上疊加9萬元無上限,首次拒測處27萬元,第2次處45萬元,第3次起每次加罰18萬元無上限,並新增毒駕同車滿18歲乘客連坐處6000元至15000元罰鍰(滿70歲、心智障礙、汽車運輸業乘客除外)。

高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10月31日執行局頒取締毒(酒)後駕車專案勤務,加強毒駕高風險路段、易聚集施用毒品場所周邊、娛樂場所、重要交通節點執法,舉發毒駕違規10件(汽車1件、機車6件、慢車1件、拒測2件),滿18歲同車乘客2件,並查扣車輛。圖/交大提供、文/高培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