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媒體報導高市路竹區華山路魚塭傳流浪犬腳掌疑遭利刃切斷經動保團體緊急後送就醫,所幸傷勢並無大礙,農業局動物保護處4月12日獲報派員到場稽查,發現魚塭週邊無監視器,從魚塭主人口中得知犬隻原有傷勢,研判當地非第一現場,動保人員懸掛標語布條,呼籲各界勿傷害流浪動物,另根據獸醫師診治,推測犬隻腳掌遭剷平非人為因素,動保處韓發函商請當地警方加強巡邏。
動保處長葉坤松表示,根據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傷害野生動物造成肢體殘缺及影響器官功能,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至200萬元罰金,提醒民眾如發現動物受傷,可通報動保處協處。圖/動保處提供、文/高培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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