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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大樓公寓走廊堆放私人物品最高處20萬元罰鍰 工務局建管處籲請住戶配合

高市工務局建築管理處表示,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大樓及公寓住戶將鞋櫃、鞋類、自行車等物品放置走廊因妨礙逃生及通行已涉違法,提醒管理委員會勸導並限期改善,期滿仍未改善者,依法可處管委會最高5000元罰鍰,違規住戶部分可處4萬至20萬元罰鍰,建管處呼籲,大樓及公寓走廊空間應維持乾淨暢通,任意堆置私人物品恐危害公共安全甚至觸法,每週四上午10點至12點律師進駐市府四維行政中心5樓建管處提供相關建築法規諮詢服務或電洽客服專線0800-300-660。圖/工務局建管處提供、文/高培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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