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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醫大3董事不符校長須重選 董事會籲教育部依法行政


【記者/高培德報導】高雄醫學大學董事會遴選第8任校長鐘育志,但校友會與董事會互槓,發函教育部抗議董事會黑箱作業。教育部1月30日公布調查結果,認定高醫董事會李惠娥、賴文德、吳俊仁3名董事不符資格,依程序請3人陳述資格後,將依法撤銷董事核定。董事長陳建志、秘書蕭世槐2月1日在律師李勝琛陪同下出面說明,強調教育部不應將醫師與職工相提並論,依行政程序法提訴願自力救濟。
李惠娥、賴文德兩人分別在103年、105年獲教育部核定,擔任高醫大董事會第17屆董事,105年7月獲續任第18屆,106年6月增額補選新增董事吳俊仁。教育部片面推翻先前核定,令人錯愕。
教育部來函表示,3名董事兼任高依主治醫師,違反高醫大捐助章程第七條第二項規定,但董事會援引高醫大職員工任用(晉升)辦法第一條「醫師聘任另定之」規定,強調主治醫師並非「職工」。
董事會表示,3名董事原任教高醫大,擔任臨床教學與學生實習指導教師,106年10月26日第18屆第17次董事會決議明確定義「不包括學校專任或兼任教師、學校附屬機構(含受委託經營)專任或兼任醫師」。教育部從未否定3名董事資格,董事會106年去函詢問,教育部也隻字未提疑義,如今提出相反見解,朝令夕改讓人無所適從。
另針對現任校長劉景寬6月30日任期屆滿,董事會106年9月依私立學校法遴選新任校長,經委員會兩輪投票,1月11日選出鍾育志擔任第8任校長。董事會強調,3名董事合法產生,決議自然有效,遴選委員會由專家學者、教職員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組成,獨立超然,推舉校長人選資格明確,呼籲教育部尊重私大辦學空間與自治權。部分校友主張及作為逾越法律,意圖讓校長鬧雙包,導致師生惶恐不安,期盼教育部依法行政,讓校園恢復平靜。
教育部來函依據私立學校法第50條第2項,打算追回校長及相關人員數千萬元獎金,高醫大董事會近期開會決議廢除醫療獎金支給辦法,並責成學校制定校方人員獎勵辦法,核定公布前,暫時發放獎勵金。董事會另責成高醫、小港、大同、旗津等四家醫院提出獎金支給辦法草案,並研議追回校方人員已領取獎金,依行政程序送審。

針對董事爭議,全球高雄醫學大學校友會聯合會發布聲明表示,李惠娥及賴文德兩人兼任主治醫師,當屬職工,明顯違反捐助章程第7條第二項規定,教育部撤銷資格並無疑義。海內外校友曾向教育部陳情張文宇、許勝雄、李惠娥、賴文徳等4名董事兼仼特約顧問醫師,根據「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特約專科(主治)、顧問醫師、院務顧問設置辧法」第三條規定,資格比照主治醫師,可醫治病人、接受廠商委託主持藥物試驗計劃、加入勞保、領取薪水補貼、享有醫院法律協助處理等福利。經平安恩慈國際法律事務所「法律研究意見書」認定醫院特約顧問醫師屬學校職工。籲請教育部依法撤職。董事會依據自訂「校長選聘及解聘辦法」遴選校長,無視校友會、學生會、系學生會意見,建請董事會採用公開、民主、多元「校長遴選委員會設置辦法修正草案」選出第8任校長。校友會強調,教育部應善盡主管機關監督職責,導正大眾視聽。

 



▲針對教育部認定高醫大董事會李惠娥、賴文德、吳俊仁三名董事不符資格,董事長陳建志(中)、秘書蕭世槐(右)、律師李勝琛(左)等人出面呼籲依法行政。記者高培德/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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