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高市農業局動物保護處統計,107年網路違法販售動物用藥品8件,其中3件涉案人坦承意圖賺取價差涉險,其餘5件供稱當初購入尺寸不符需求,出售存貨避免浪費資源,動保處依違反動物保育法裁處9萬元罰鍰。
動保處表示,動物用藥不同一般消費性商品,使用對象、用法、劑量、販賣條件及使用應符合規定,供應商、動物醫院及寵物業者應辦理動物用藥品販賣業登記,違反規定可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40條,處9萬元至45萬元罰鍰。
動保處長葉坤松表提醒飼主及農友,購買動物藥品應認明動物用藥品販賣許可證,並依照產品標示或經獸醫師指示使用,維護毛小孩及禽畜水產健康,並確保自身權益及健康。圖/動保處提供、文/高培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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