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通過高雄市國土計畫審議會及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並經內政部核定,於4/30(五)公告實施。
▲高雄市國土功能分區劃設面積概估表,功能分區包含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 地區、農業發展地區以及城鄉發展地區。
高市都發局表示,本次公告之高雄市國土計畫內容屬指導性質之計畫書,接續將由地政局製作「高雄市國土功能分區圖」,將4大功能分區及其19種分類標示於通用電子地圖,以做為未來國土管理依據。待功能分區圖公告實施後,高市將正式邁入國土計畫時代。
▲六龜十八羅漢山及荖濃溪地區經土地特性劃設為國土保育地區。
都發局指出,高雄市國土計畫是按全市土地特性、環境限制及未來發展需求,依其適宜發展程度,劃分為國土保育、海洋資源、農業發展及城鄉發展等4大功能分區,並以1核:原高雄市、鳳山地區;雙心:岡山、旗山地區;3軸:永續海洋軸、產業升級軸、地景保育軸為本市空間發展架構,達成加強國土保育,及引導城鄉適性發展之目標。
▲美濃平原因肥沃平坦的土地特性劃設為農業發展地區。
高雄市國土計畫公告及計畫書內容,已置於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官網中的「高雄市國土計畫」專屬網頁,以及各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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