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培德報導】高市旗山區郭姓男子107年與泰國籍女子產下一子,郭男有意辦理結婚登記,女子卻不告而別,幼子無法申報戶口,經旗山戶政事務所建議郭男取得醫院親子鑑定報告,並透過資訊系統調閱生母出入境紀錄,另商請移民署專勤隊搜尋女子下落,協助完成辦理出生登記,旗山戶政所主任謝鶴琳表示,在台外籍人士非婚生子女,生母須提出國外單身證明,才能由生父認領並辦理出生登記,郭姓男子個案可檢附醫院親子鑑定報告,經戶政所行政調查確認後,辦理出生登記及認領。
郭男說,孩子報完戶口也申請健保卡,總算對母親有所交代,無論生母返家與否,盡力扶養孩子長大成人。
訪客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