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pic

防疫帶動宅經濟衍生仿冒侵權情事 高雄關提醒網購慎選店家

【記者/高培德報導】新冠肺炎疫情減少民眾外出意願,間接帶動宅經濟商機,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提醒,進口仿冒物品意圖販賣,可依商標法第97條規定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萬元以下罰金,並依同法第98條規定沒入貨物,如進口仿冒貨物且無販售意圖,仍可依海關緝私條例第39條之1項規定,裁處貨價3倍以下罰鍰並沒入。高雄關呼籲民眾網購慎選店家,並檢視商品價格對照市價,查證貨品來源及商標真偽,避免侵權受罰。

訪客留言討論

更多報導

卓越深耕.持續領先 全國私立科第一 唯一南部私立科大  雄霸兩榜

影音專區

選擇中山工商 寫自己的傳奇